昨日,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了专项部署,强调要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全省会议结束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在杭州分会场对杭州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强调和布置。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在2004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财务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资金,坚决取缔“小金库”。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极少数单位财经纪律意识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情况仍有发生。
杨戌标强调,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做好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投资、促民生”的各项工作,这对“规范财经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杨戌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抓住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抓住重点关键环节,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的产生,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我市“小金库”为零的防治目标。
目前,我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已设立了举报电话:0571—12366和举报邮箱czj@hz.gov.cn,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随后也将公布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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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小金库”治理
什么是“小金库”?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这样定义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用大白话说,“小金库”就是单位的“账外账”,“私房钱”。
在现实生活中,“小金库”有着各式各样的“伪装”。比如,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等。
前几年被曝光的,广州市天河区侨务外事办公室两年攒下30多万元“小金库”,就是通过组织“出国考察”从旅游公司拿回扣。
“小金库”的存在,不但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分配职能,更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此次,从中央到地方开展的对“小金库”的治理将在今年内基本结束。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涉及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机构)。其中,包括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有过“前科”的部门和单位都将是重点检查要“盯”牢的对象。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给予奖励,让每一分“私房钱”无处藏身。